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未取得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如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免复试。
五、调剂政策
(1)因生源充足和考试科目以及学科要求不同,我院不接受校外和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考生,也不允许在学院内跨一级学科调剂。
(2)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参加复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总评成绩(指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下同。总评成绩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见本细则后续条款相关内容)高低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考生,但拟录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
(3)考生所报考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等于或多于合格生源(指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以及本细则其他有关条件,下同)人数的专业的考生不允许提出调剂申请。
(4)在考生所报考专业统考计划招生指标数少于合格生源人数的情况下,允许被原报考专业淘汰的考生提出调剂申请,但接收调入申请专业限于与报考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其他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将通知前述被淘汰考生填报调剂申请的截止时间,考生在截止时间前未提出调剂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调剂的权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具体含义见本细则后续条款相关内容)不具有在本院提出调剂申请的资格。
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在报考本专业合格生源中确定拟录考生后,多余指标可用于接收报考专业非本专业,且与本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合格生源中被原报考专业淘汰的考生,接收调入申请考生的专业按照全部申请人总评成绩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其他专业提出调入申请的合格考生,在总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若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入学考试初试中专业课成绩高低从高到低依序接收。
(5)所有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调剂时所依据的复试综合成绩以其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综合成绩为准。
(6)接收调剂均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7)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接收调入的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可接收调入申请的专业 | 所属一级学科 | 可接收调入的人数 |
政治经济学 | 理论经济学 | 1 |
经济史 | 理论经济学 | 1 |
世界经济 | 理论经济学 | 3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理论经济学 | 1 |
国民经济学 | 应用经济学 | 1 |
财政学 | 应用经济学 | 1 |
金融学(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 | 应用经济学 | 3 |
国际贸易学 | 应用经济学 | 5 |
企业管理 | 工商管理 | 1 |
旅游管理 | 工商管理 | 1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工商管理 | 6 |
市场营销 | 工商管理 | 2 |
六、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1)3月17日8:00-9:45,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复试安排。
(2)3月17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17日上午10:00-12:00
面试时间:17日下午2: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具体见3月17日复试安排通知
2.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人。
3.复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的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面试
面试包括外语面试和综合面试。
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
综合面试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必须有专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