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类型 | 专业 | 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 |
学术学位 |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 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 |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5.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细则,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小组将在面试时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院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还会根据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核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夏令营优秀营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即全脱产在校学习。
4.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复试工作流程
1.3月5日,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制定和上网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3月7日前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
3.3月17日8:00-9:45,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1)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专业笔试考场座位图。
(2)考生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及财务七科。
(4)复试费用:100元/人。
4.3月17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3月17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见《复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2)面试时间:3日17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学院各办公室,具体见《复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5.3月21日,进行复试专业课笔试试卷的集中阅卷工作。
6.3月22日前,各系所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登记表、入学考试总评成绩登记表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交鄢洪平老师处。
7.3月25日前,学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依据上述结果确定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3月31日左右公布拟录取名单,请留意经管院网上公告。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
(一)《复试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场填写。录取考生报考材料按时归档保存,未录取考生报考材料须保存一年。
(二)各复试小组应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提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保存备查。
(三)各复试小组及其他相关工作单位和人员要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将按照有关法规和学校规章进行处理。
十二、咨询
1.电话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学院各学科专业咨询见下表:
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室 | 地址 |
学术学位 | 鄢老师 | 027—68753847 |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 学院B136室 |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 (网址:http://gsrecruit.whu.edu.cn)、“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ems.whu.edu.cn)查询有关工作通知及录取名单。
温馨提示:复试参考书目请登陆“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在“人才培养”下列表中单击“研究生教学”查看。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