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的组织领导
(一)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成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和研究生导师进行面试考核;确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审核初录名单。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宋敏 杜晓成
副组长:汪涛 方德斌
成 员:朱剑平邬明建 李青原 余振 沈作霖
(二)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考生咨询、审查考生资格、安排复试考务及成绩汇总等工作。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总招生数 | 推免接收数 | 上线数 | ||||
政治 (管理综合)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
025100金融(全日制) | 50 | 55 | 75 | 90 | 330 | 30 | 23 | 6 |
025500保险(非全日制) | 50 | 45 | 75 | 75 | 330 | 20 | 0 | 0 |
三、调剂政策
1. 本专业在计划名额内不接收校内外调剂生。
2.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1)3月18日8:00-9:30,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
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
(2)3月18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18日上午10:00-12:00
面试时间:18日下午2:00开始
笔试、面试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具体安排见当天学院公告和复试通知单)
2.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试准考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其中,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收取复试费用。复试费用:100元/人。
缴费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财务七科(地点:经管院B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