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1.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30%, 满分100分。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综合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综合成绩×40 %。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027-68754125)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我院准予参加复试。
各复试小组根据该小组考生的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给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我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调剂复试
1,校内调剂:
我院生源不足的学术型专业可接收生源相对充足的本院其它学术型专业调剂生源,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报到时登记, 然后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我院非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可接收本院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以及学术型专业考生的调剂,有意调剂的考生须于报到时主动诚信申报,并提供所在单位《委培函》或《在职证明》,在原报考专业复试后,对落选的申报考生,我院将按①全日制应用统计专硕复试综合成绩排序、②学硕初试总分排序,依次调入非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录取,没有申报的考生不录取,额满为止。
校外调剂:
本月底之前,我院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校外调剂,我院将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及时发布接收调剂的剩余计划数及时限等,该工作将遵循《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请符合条件并有意调剂的校外考生保持关注并按规定在网上申报,我院将于4月中旬之前组织校外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视同放弃资格。
所有申请调入非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录取的考生,须满足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有关非全日制应用统计专硕的信息可登录本院如下网址浏览:
(http://maths.whu.edu.cn/rencaipeiyang/yanjiushengjiaoyu/guizhangzhidu/2017-07-07/7581.html http://maths.whu.edu.cn/rencaipeiyang/yanjiushengjiaoyu/peiyangfangan/20170707/7579.htmlhttp://maths.whu.edu.cn/zhaoshenggongzuo/yanjiusheng/tongzhigonggao/2017-09-14/7632.html)
八,体检
我院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体检时间是报到日(23日),具体要求及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的通知,体检结束后请及时将体检报告领取并交给我院(26日之前)。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本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院的网站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举报电子信箱为math1@whu.edu.cn,电话为02768754907,02768754125,对考生的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十,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一,复试安排:
复试工作时间:3月24日上午8:30—10:30,笔试;下午2:00,开始进行综合面试与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地点:按学校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于3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报到并审查报考资格(夏令营优秀营员除外,免复试)。因正值校园内樱花开放期,入校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及复试名单(自行打印),请同时遵从学校主页上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尽量提前做好住宿安排。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报到或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用:100元/生。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