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流程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复试: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表在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下载网址:http://gd.whut.edu.cn/。
2、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4、所有成人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本科等应届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5、所有往届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6、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7、所有在网报时学历或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携带本人的毕业证书以外,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8:00-11:45;下午2:00-5:00
地点:理学院办公楼212
联系方式:027-87651826 胡老师
复试费:100元/人
(二)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专业素质及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主要为笔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面试。
1、学院各系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以上的人员组成。
2、各系各复试小组应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3、综合素质及能力的考核可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按《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细则》进行,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
4、专业素质及能力的考核必须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涵盖该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系应在复试方案中公布笔试考试的主要内容及范围。对于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中需测试考生实验(实践)能力的,应合理安排相应的测试考核环节。不安排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的招生单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安排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的系,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相加,满分100分,各自权重由系自定。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分,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结合本专业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可安排在面试阶段进行,成绩量化后计入复试总成绩。
7、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教育应届本科、自考应届本科、网络应届本科)的考生必须加试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自招生系自定,但不得与初始科目相同,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所得,权重由学院统一制定,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1、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3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5%+复试成绩×40%
2、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各专业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 ×45%+[(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5%+复试成绩×40%
七、奖学金评定
为了积极鼓励和吸引优质生源,我院制定了面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设立的卓越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试行)。2018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标准和比例如下:
等级 资助额度 比例
卓越奖学金 2.2万元/生.年 拟招生计划数的5.8%
一等奖学金 1.2万元/生.年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二等奖学金 0.8万元/生.年 拟招生计划数的40%
三等奖学金 0.4万元/生.年 拟招生计划数的30%
八、调剂工作
为吸引优质生源,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相关通知精神,理学院数学、物理学、力学、应用统计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接收部分考生调剂申请。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的基本调剂要求的基础上,初试成绩达到申请调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初试科目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2. 申请调剂数学和应用统计学考生第一学历为高水平大学 ,且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第一志愿为高水平大学。
3. 申请调剂物理学、力学和电子科学与技术考生第一学历为高水平大学,且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武汉理工大学或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或中科院所属科研机构。
接收调剂考生程序:
1.理学院将于3月23日下午19:10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学院外及校外考生在3月24日17:30日前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2. 学院审核调剂考生报考条件后,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24小时内不接受复试通知,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说明:以上校外和校内两类调剂考生经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统一复试。通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另行公示。
九、复试监督与违纪处理
1. 理学院巡视督查小组:翟鹏程 杨应平 王春梅 刘冬梅 胡琪
2. 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7-87651826
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651826,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651826。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新校区理学院行政楼203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拟录取结果公示后3日内。
武汉理工大学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