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标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及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和复试过程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3.学院成立以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一)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各招生专业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扣除各专业已录取的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为基数,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数乘以120%-13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和复试名单,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最终确定的复试人数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取整数。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 | |
考四门 | 170 | 20 | 30 |
考两门 | 102 | 20 | 40 |
各专业招生计划明细表详见附件一
各专业招生考试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二
接收调剂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调剂政策,调剂录取必须同时符合教育部《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非全日制招生简章等文件的相关报考录取要求。
1.我院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外校和外院考生的调剂申请。
2.本院部分管理类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报考院内管理类专业考生的调剂。
3.所有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接受调剂专业、接受调剂计划及具体调剂办法和程序详见学院接受调剂信息公告,同时学院会在学校研招网复试信息平台上提前公布。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2018级拟录取推免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其余达到我院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联考考生均需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视同自动放弃。
1.复试内容:(1)资格审查;(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3)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4)综合素质和能力;(5)外语听说;(6)心理健康测试;(7)体检。
2.复试形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专业课考试须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考试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
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测试:外语听说测试一般应单独进行,具体做法由各专业确定。
(3)综合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10分钟。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标准等要统一。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科目,试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5)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完成。其中,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由学院组织进行;体检由研究生院牵头,学院和校医院协助完成。
3. 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26日,具体安排为: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院网站信息公告的通知为准。体检安排以校医院的通知为准。复试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考生)资格审查统一到学院办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三。
5.复试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考生)均要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即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35元/人。复试费由各学院统一收取。体检费由学校医院收取。
6.体检
考生可在3月23日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1寸登记照片到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体检时请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体检费收据和体检表。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与录取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08分者为不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为不合格。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旅游管理(专业学位)除外),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六、其他
1.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明确规定“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院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2.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3.请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招生网(链接)和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4.咨询和申诉电话:校纪委:027-88386336,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7-88387813、027-88387713、027-88387050
工商管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明细表.xls
附件二: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名单.xls
附件三: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docx
附件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