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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2018-06-25 16:19:35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详细情况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

  3. 复试时间为2018年,具体安排为:

时间 复试工作安排
3月23日(全天) 考生报到:南湖校区文波楼328进行资格审查、交纳复试费;校医院领取体检表
3月24日8:00-11:00 考生笔试:南湖校区文添楼410、411、412教室
3月25日
8:00开始
考生面试:南湖校区文添楼408教室候场
3月25-26日 体检(3月25日、26日上午7:00开始抽血项目)
  注:体检安排以校医院的通知为准,复试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除推免生外)均须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规定》(教学[2017]9号)等文件规定,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特别要加大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调剂录取等招生类型考生的审查力度,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现就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1.考生须交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和1份复印件、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部门红章);非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提前毕业应届本科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带文号,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提交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招生单位对考生提交的认证报告须在网上进行复核(国内学历在学信网,国外学历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

  4.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须加盖有关公章(链接)。

  5.提交1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链接),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提交)。

  6.提交1份《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书》(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打印,另行开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两证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未提交或未按时提交《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消复试资格。对于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5.复试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要交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即复试费100元/人、体检费35元/人。复试费由我院统一收取,体检费由学校医院收取。

  6.体检

  (1)考生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1寸登记照片到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体检时请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体检费收据和体检表。

  (2)体检中抽血项目在前后进行。抽血体检须空腹。

  (3)体检地点:南湖校区校医院。

  (4)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面试成绩的评定,由我院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

  五、复试与录取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25分,外语听力口语25分,综合素质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我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之和。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统计与数学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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