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3月23日,召开复试录取工作会议,下达招生计划。
3月24日17:00前,二级招生单位公布复试方案(含调剂方案)。
3月25日12:00前,二级招生单位确定复试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月25日,研究生院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二级招生单位发放复试通知,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3月28日前,二级招生单位完成笔试科目的命题制卷和面试问题的设计。
3月29日—31日,考生到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体检(具体安排见附件4);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复试。
4月3日12:00前,二级招生单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4月底前,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上报纸质版的《录取审批表》存档备查。
十一、其他
(一)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法规。凡有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研究生院将联合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成立复试巡查组,对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提出,二级招生单位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招生单位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监督电话:0731-88872744(研招办),88872206(监察处)。
(二)二级招生单位必须对面试、笔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二级招生单位复试结束后将所有复试笔试科目的试题、参考答案、考生答卷、《考生复试成绩汇总表》和面试的录音录像资料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四)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五)为防止初试中有舞弊违纪考生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过关,复试中要加强核实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对身份证、学历证书)。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
(六)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着想,做到耐心细致,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官方网站:http://yjsy.hunnu.edu.cn
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附件:1.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