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包括审定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定学校所有招生单位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归口管理学校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并且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具体部署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调剂系统培训工作,负责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职责: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4、各招生单位(学院或医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招生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校本部学院须有党委(总支)纪检委员参加,医院须有纪委或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
职责:(1)负责制订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成立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招生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3) 成立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