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拟录取
1、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各二级招生单位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5、各招生单位(学院或医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校本部各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型指标可用作专业型计划指标,但专业型计划指标不能用作学术型指标。
6、各二级招生单位须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经审核后由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工作日。
7、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8、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8年5月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4、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5、2018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九、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1、定义: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招生:相同的入学考试,相同的复试录取标准。
3、培养:同一质量标准。
4、学历学位证书:两者达到毕业要求时,均发放毕业证书(唯一区别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中会标注“非全日制”);两者获得学位时,所发放的学位证书相同;两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两者均实行3年制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
6、两者均需交纳学费,均可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就业时均可发派遣证。
7、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符合享受奖、助学金条件的全日制考生可享受国家及学校(含导师)奖助学金;但非全日制研究生无论是否转户口和档案到学校均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可向学校申请安排住宿。
8、非全日制的具体课程学习形式:
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并由学院审核确定,并在复试后告知考生。具体课程学习形式有:
1)脱产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上课学习。
2)集中上课: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安排合适时间集中上课学习。
3)适时上课:不能集中上课或脱产上课者,根据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安排,适时选课,在开课的时段里进行学习。
9、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
10、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省物价局还未确定,暂按全日制专业收费标准进行第一年学费的收缴,如湖南省有新的文件规定,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一年已收缴学费按照新标准多退少补。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各二级招生单位(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同意参加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考虑到报考学科专业上线人数不均衡,各招生单位应尽可能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创造校内相近专业调剂复试机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鉴于我校生源较充足,各专业均不接收破格。
4、根据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和我校相关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转至其他专业参加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5、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34-8282310,各学院联系方式另见附件。
附件【第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复试名单由各学院进行公示).xlsx】
附件【南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doc】
附件【南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docx】
南华大学研究生院
2018-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