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基本条件
1、会计硕士(MPACC):参加复试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满足A类地区国家线的要求;
2、工商管理硕士(MBA):参加复试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170分,单科满足A类地区国家线的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非管理类联考专业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专业总分不低于120分,单科不限;
4、其他专业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各二级单位可根据本学院情况在不低于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划线。
5、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三、 调剂工作
在学科门类相同、专业及统考科目相近且统考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条件下,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考生,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需在复试中加试数学。
(一)校内调剂
(1)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原则上由本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内调剂:为简化工作流程,学院可根据有关规定及考生本人申请要求,在本学院内部相近专业方向进行调整参加复试。
(3)学院间调剂。目标专业为非临床专业校内调剂考生直接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二)校外调剂
1、调剂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凡欲调剂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硕士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5年以上,本科毕业3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2、调剂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将第一时间将有缺额的专业在系统中开通接收调剂。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从调剂系统上择优挑选并通知符合条件的且满足本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4) 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我校另有少量专项计划指标,可接收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分数线和第一志愿相同。具体请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办。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