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试时间及工作流程
1.复试阶段总体安排:2018年3月29日---4月上旬
第一批复试(3月29日):一志愿上线考生与部分生源不足专业调剂考生。
第二批复试(暂定4月上旬,具体见网上通知):调剂考生。
2.第一批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2018年3月28日8:30~12:00,14:30-17:3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到学院教科办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等信息,领取复试报到单,并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2)考生凭报到单到我院教务办报到验证,提交A4纸复印件1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基本情况登记表+政审表等顺序装订)
(3)加试:加试对象为大专生、成教应届本科生以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由学院自行确定,要求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工作: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
(5)拟录取: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算完成复试程序。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6)4月2日12:00前,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缺额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3.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3)政审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复试流程注意事项
(1)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可实行差额复试。
(2)第二批按第一批类似流程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位点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做好材料归档工作,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存档(保存3年)。在复试组织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流程,避免出现复试导师迟到,材料散乱等情况,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提高复试录取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所有复试环节从专家和考生进场一直到离场,包括复试专家的现场讨论均需录音录像,参加复试专家复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手机,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有亲属参加本次研究生复试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参加复试工作,所有学院复试过程中必须有监督人员在场履行监督职责。
五、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100分。
复试内容要求:
1、 笔试(30%):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专业课考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30%):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面试(40%):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面试小组。面试综合素质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凡复试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在同专业内进行校内调剂及补录。
六、拟录取
1.复试通过、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必须到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我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5.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其中学术型指标可用作专业型计划指标,但专业型计划指标不能用作学术型指标。
应用经济学学硕:10人
金融专硕:13人
法学专硕:10人(法学5人,非法学5人)
6.学院须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经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8、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8年5月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4、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5、2018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八、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1、复试完成后各招生单位负责归档下述材料。
1)南华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2)南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申请表;
3)南华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4)笔试及面试相关材料;(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请各学科专业自行保留存档)
5)南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录取结束后,于6月初统一到研招办加盖公章,并带回各二级招生单位保存)
6)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7)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
8)校内调剂汇总表;
9)拟录取承诺书。
2、复试完成后各招生单位将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档、录取意见汇总表及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提交到研招办。
南华大学经济与法学学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