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无体检报告者和复检后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前请准备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十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档案不调入者需经学校同意。
3.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原则上2年内不允许调出。
4.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 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3. 监督电话:纪委0731-58298628 研招办0731-58292051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