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组织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汤华中
副组长:陈双喜、王文强
成 员:黄云清、舒适、喻祖国、肖爱国、周勇、肖跃龙、刘建州、张汉君、杨银、周光明、易年余
三、招生计划
学术型:数学专业计划招生69人;统计学专业计划招生12人
专业型:应用统计专业计划招生29人
备注:以上名额包含推免生;数学专业和应用统计专业可申请调剂;根据复试情况,实际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按《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硕士生招生目录》,科目要求:
a. 统计学考生复试笔试科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b.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笔试科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c. 数学考生复试笔试科目:复变函数、常微分方程、数值分析、运筹学、概率论,其中任选2门(各占50%)。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
a.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c.综合素质和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加试
报考应用统计专业并且初试没有考数学的考生,需要加试数学三,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5)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之和。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原则上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各占1/3)。具体计算公式为:
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7 =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笔试成绩)*1/3+ B2(综合面试成绩)*1/3+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0.3
最后总成绩C = A + B
五、复试时间安排
28日下午至29日上午: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数学北楼110
29日下午13:30至15:30:专业笔试(两组),逸夫楼三阶、四阶
29日晚上7:00开始:统计与应用统计专业,英语听力、英语口语(三组),数学北楼114、110、317
30日上午8:30开始:数学专业,英语听力、英语口语(三组),数学北楼114、110、317
30日上午8:30至11:00:应用统计学专业,《数学三》加试,数学南楼103
30日下午13:00开始:第一组面试:偏微分方程数值方法、计算流体,数学北楼114
30日下午13:00开始:第二组面试:微分方程初值问题数值方法、计算流体,数学南楼308
30日下午13:00开始:第三组面试:快速算法与信息处理,数学北楼318
30日下午13:00开始:第四组面试: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偏微分方程,数学北楼110
30日下午13:00开始:第五组面试:函数论、分形几何与数据分析、随机过程,数学南楼107
30日下午13:00开始:第六组面试:代数学和矩阵分析及其应用、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北楼317
30日下午15:00开始:第七组面试:统计学,数学南楼107
30日晚上19:00开始:第八组面试:应用统计专硕(两组),数学北楼114、数学北楼110
31日上午:公布面试结果、领取调档函,数学北楼201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具体体检时间:3月28至3月30日(自行安排时间去校医院体检,体检前需要空腹)
七、录取原则、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1)学校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第一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的学业奖学金。一志愿上线考生同调剂生一起进行复试,分别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学业奖学金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会根据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重新评定。
(3)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八、导师确定
复试阶段须确定导师意向,导师确定由硕士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九、公示制度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将在数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所有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并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3.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之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个人档案在入学前必须到校,档案不调入者须经学校同意。
5.监督电话:纪委0731-58298628 研招办0731-58292051
学院0731-58293372
6.附件为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名单,请考生按时缴费,以免耽误复试。
7.其它未尽事宜按《湘潭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