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 南 师 范大 学
2018年3月22日
赣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18〕5号)以及江西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1.根据国家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含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是招生计划数(含全日制计划和非全日计划)150%以上的专业,按照150%的差额划定该专业复试分数线,按比例折算后进入复试考生人数出现小数点的情况则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重分的情况下一并列入;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150%的专业执行国家规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再另行划线。相同专业的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低于国家划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要求70分以内(含70分),单科低于国家划定的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单科要求15分以内(含15分)。
3.破格复试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教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教学学院党委书记、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等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教学学院领导、一级学科负责人(按二级学科招生的专业为二级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组成,其中,应有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复试专家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学位点导师代表等组成。根据教学学院实际情况,可按一级学科也可按二级学科组织复试。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时,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按二级学科(领域)复试时,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专家小组另须配备一名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的现场记录等相关事宜。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监督小组现场监督所有复试过程和环节。
(三)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院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3.负责审核各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4.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
5.根据本办法第九点第3条要求,确定拟接收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6.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中的其他问题。
(四)复试专家小组在教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四、复试时间与费用
1.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拟进行一至两次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公布。
2.复试收取体检费7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等由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