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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8年研究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29 07:21:1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 全日制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学位
类型
招生规模 推免人数 总校统考计划 秦皇岛分校计划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 学术性 6   6  
020204 金融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6 4 12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2 2 10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 学术型 4   4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全日制 学术型 6   6  
025400 国际商务 全日制 应用型 5   5  
085236 工业工程 全日制 应用型 33 3 30  
085240 物流工程 全日制 应用型 33 0 33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学术型 25 12 13 5
120201 会计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2 8 4  
120202 企业管理 全日制 学术型 40 11 29 5(含1个推免)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全日制 学术型 5   5  
125300 会计 全日制 应用型 28 2 26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应用型 50   50  
  注: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计划数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和企业管理专业,并一同复试;

  2、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不包含在上述计划中。

  二、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1、报考我院各专业统考考生,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东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的基础上,各专业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来确定复试名单;

  2、我院参加复试的人数为各专业(除会计硕士专业以外)统考招生计划(含总校、分校)的140%,会计硕士(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为160%,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

  3、凡参加我院2017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考核合格的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对应专业,若初试成绩达到《东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即可获得所报专业的复试资格;

  4、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的复试待教育部公布国家分数线之后再组织进行。

  三、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工商管理学院复试资格审查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东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事项》,所有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按网上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qgtk/37056.jhtml要求的顺序订好,一并交由学院审查和保存。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8:40—9:30

  资格审查地点:浑南校区文官B楼110房间。

  2、复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9:40—12:10

  面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上午9:30开始

  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

  四、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两部分;

  2、各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参考书以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3、各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为12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会计硕士专业还需加试政治理论课程的考试,成绩为6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下午14:00—15:15;地点在文管A447。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确定录取规则

  1、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在所在复试小组所得的成绩×(同一专业的各复试小组的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复试小组内全部考生的平均成绩)

  2、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会计硕士专业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政治理论成绩,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报考学院、学习方式)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原则;

  3、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学院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复试(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等)合格,未进入工商管理学院的拟录取名单,依照秦皇岛分校相应专业剩余统考计划,根据考生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确认拟录取,不同意调剂录取到秦皇岛分校培养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出书面说明。

  4、继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5、如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统考考生专业笔试成绩低于40分(少数民族高层骨干、退役士兵、及对口支援计划考生不设最低分);

  (2)统考考生综合面试成绩为不合格(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综合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平均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状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六、其他事宜

  联系 人:孙老师;艾老师

  咨询电话:024-83684506

  七、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受理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24-83687681

  地点:浑南校区(新校区)文管学馆B424

  时间:2018年3月17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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