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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8-07-01 07:38:3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五)破格复试

  对生源不足且调剂有困难的专业,允许线下考生参加复试,但必须确保生源质量,并严格遵守如下原则:

  1、破格复试仅限于生源不足、调剂有困难的学科、专业,线上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允许破格复试线下考生。

  2、破格复试仅限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3、破格复试仅限于一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分数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4、破格复试仅限于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5、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3%。

  6、破格复试的考生必须有学校纪律监察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处处长和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审核同意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破格复试考生名单上报前必须按要求进行公示。

  (六)政审

  政审内容包括考查考生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时事的掌握情况,了解考生的学习和工作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审查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鉴定意见、档案材料。

  政审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政审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

  2、管理学、工学专业(工业设计工程、生物工程除外)必须考数学。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统考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

  5、只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6、不接受同等学力(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调剂。

  (二)调剂程序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尚未开通之前,考生咨询拟调剂专业所在学院联系人,预约调剂专业,做好调剂预登记。

  2、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院预约登记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3、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

  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各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 = 初试总成绩×0.2×50%+ 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校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学院(部、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各学院(部、研究所)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学院(部、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监督制度

  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在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工作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破格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研究生招生学院(部、研究所)须在学院网站上对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部、研究所)受理的投诉和申诉应及时报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研究生处、监察处将监督、检查各学院(部、研究所)的工作,以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投诉电话:0531-89631517

  举报电话:0531-89631029

  齐鲁工业大学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国平

  成员:耿玉水、邹文国、高文红、刘玉、许崇海、沈建兴、刘木森、李天铎、董祥军、王仁人、韩明暖、邹志勇、陈国兴、察可文、徐如志、许敏、贾中青、王晓、许崇庆、张涛、杨子江、史建国、董火民、朱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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