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
2.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3.成立会计学1组、会计学2组、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资产评估(专硕)五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成员不少于5名,设组长一名,配备秘书1名。
(二)机构职责
1、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及监督。依据《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安排各学科考生的素质考核、专业笔试和面试,及时公布考生关注的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等。
2、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按照学校和学院复试工作办法,认真执行本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相关要求、流程及细则,公平公正做好考生复试工作,并严格复试纪律及保密工作。
(三)回避制度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即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校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
(一)各专业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推免生录取人数 |
实际计划 |
|
普通计划 |
士兵专项计划 |
||||
120200 |
工商管理 |
10 |
1 |
9 |
|
120201 |
会计学(全日制) |
18 |
1 |
17 |
|
025600 |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
13 |
13 |
||
120201 |
会计学(非全日制) |
10 |
9 |
1 |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8 |
1 |
7 |
|
小计 |
59 |
3 |
55 |
1 |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考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成绩要求满分500分的学科(专业)不低于190分,满分300分的不低于120分。
(3)会计学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分数线
2、复试比例
(1)所有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形式复试。
(2)复试入围比例执行实际招生计划的160%。
(三)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考生进一步审核资格,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2、加分资格
符合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报道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同时向相关学院和研招办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招办和各学院分别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不提交申请或相关证明学校将不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