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保卫处和校医院单位负责人。
(二)学术硕士成立一级学科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导师。负责本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制定复试工作细则。专业学位授权点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党总支书记和研究生导师。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并制定复试工作细则。
(三)凡本人或有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事先申报回避,不得参与复试期间有关试卷的命题、阅卷、整理、保管等涉及保密操作环节的工作。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学术硕士:满足A类地区《2018年硕士研究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硕士:会计硕士(总成绩198分)、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满足A类地区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20%,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
(1)专业课:闭卷,时间2小时,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2)思想政治理论课(报考会计硕士的考生):闭卷,时间2小时,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事政治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内容。要求考生准确掌握有关知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比较和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或实际问题。
题型:简答题、论述题。
2.综合面试
(1)时间10-20分钟,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2)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
时间10分钟,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闭卷,时间2小时/门,分值100分/门,合格线60分/门,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山东工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五)政审
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上交《政治审查表》,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根据其复试期间表现,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费50元/人。
三、调剂
拟接收调剂专业将动态更新,请持续关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
(一)学术型硕士、工程硕士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类地区的《2018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学校将根据调剂考生的综合情况,综合考虑初试分数、毕业学校、毕业专业、预调剂报名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三)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在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信息。
2.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
4.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自动放弃处理。
四、录取
(一)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按照复试专业排名(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计划从调剂考生确定)。
(二)总成绩的核算方式
1.复试总成绩(学术硕士、工程硕士)=专业笔试成绩*2+专业面试成绩*2.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5
2.复试总成绩(会计专硕)=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5+外语听说能力成绩*0.25+思想政治理论成绩*0.25
3.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各项成绩有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总成绩并列情况,由学院通过加试排出名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在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级上报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责任意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监督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监察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专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535-6709615,邮箱:jw@sdibt.edu.cn。
(三)信息公示制度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学院复试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研究生处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到研究生处领取《山东工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试卷复核申请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考生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复议电话:0535-6903384,邮箱:yjsc@sdibt.edu.cn。
六、其他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以《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