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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8-07-02 08:05:1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农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由研究生处、监察处、后勤处、学工处、公安处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招生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为成员。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处具体统筹组织,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对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和导师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复试中的其它相关事宜;组织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测试、政审、体检等;监督和检查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审查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对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生学院成立以招生专业为单位、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以指导教师为主的专业复试工作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试题、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审查考生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从2017年起,教育部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对于报考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初试成绩要求。考生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为:管理类外语29分,管理类联考综合70分,总分135;其他学科单科34分,总分255分。一志愿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初试成绩需达到相关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

  单独考试复试基本要求为:单科25,总分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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