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周鹏 王军
成员:孙燕芳 李雷鸣 王爱东 郑海东
2.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李逸龙
成员:翟广森 刘江华 孙新国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983287
二、考生报到、体检
1. 考生报到(在我校青岛校区)
①时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又未请假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
②流程:进入复试的考生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南教100号报到→凭加盖研招办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到学院报到→文理楼559报到并政审(全日制不含会计硕士专业),政审房间文理楼549。
全日制考生到学院报到需提交审查的材料:
·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复印件六份,其中五份匿名处理;
· 《考生个人情况登记表》实名表1份,匿名表5份,相关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 网上缴费
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查阅本人是否进入复试(http://stu.upc.yanzhao.edu.cn/),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缴费时间:3月22日下午16点之前,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已缴费者校内调剂复试不再收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复试。
3.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审查考生报名信息、报考条件和有关证件、证明或材料。
考生须交验:
①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应届生为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政审表(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②现场确认时被报名点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应按规定提交报考登记表。
④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
4. 体检: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费60元自理,时间为3月23日7:30-11:30。
①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带本人照片的《体检表》,照片由校医院核实盖章。
②体检前应注意休息,不要喝酒,饮食要清淡。
③体检不合格者,一周内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④我校应届毕业生不参加本次体检。
三、复试内容与复试方式
1. 复试主要内容:
由学院组织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专业课知识测试),均实行百分制。
2.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其中综合面试成绩的组成为:专业问题占40%,英语考查占20%,综合素质占40%;英语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笔试:3月23日晚上7:00-9:00,地点:南教楼40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4. 面试:3月24日上午,考生(会计专硕除外)需在24日上午7:45到文理楼578集合抽签。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基础,科学研究潜质,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
面试按照学科专业分组分段进行,每位考生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按专业共分为六个考场。
第一考场:文理楼503
管理科学与工程面试组
第二考场:文理楼505
第一阶段:应用经济学面试组
第二阶段:金融专硕面试组
第三考场:文理楼507
工商管理面试组
第四考场:文理楼509
会计学面试组
第五考场:文理楼511
行政管理面试组
第六考场:文理楼513
工业工程面试组
5. 政审主要审查考生的治学态度、思想作风、工作学习表现、职业道德、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再次核查考生报考条件和信息,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
四、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差额比
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1.2,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专业因最后两名考生分数相同,均多一人参加复试。会计硕士(全日制)因与非全日制考生需要统一划线,差额比较高。
专业 | 复试线 | 招生限额 | 推免 | 拟招收数 | 复试人数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51分 | 17 | 12 | 5 | 7 |
应用经济学 | 367分 | 13 | 9 | 4 | 5 |
工商管理 | 333分 | 9 | 6 | 3 | 4 |
会计学 | 333分 | 11 | 8 | 3 | 5 |
行政管理 | 390分 | 7 | 6 | 1 | 2 |
工业工程 | 336分 | 21 | 1 | 20 | 24 |
金融硕士 | 330分 | 24 | 2 | 22 | 2 |
会计硕士 | 194分 | 78 | 6 | 74(含2少民) | 153(含2少民) |
五、录取办法
1. 总成绩的确定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 录取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按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的复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任一项结果有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面试中英语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对拟录取考生要调取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审核,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532-8698329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