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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生复试办法
时间:2018-07-02 09:07:1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三、体格检查

  1、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

  2、体检内容:常规检查(含胸透)及相关检查。

  3、体检当天,考生应空腹并准备一寸照片一张和体检费,持体检表体检。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测试小组点名,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2)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

  (3)当场记录测试内容。测试小组给出评语及分数,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笔试

  (1)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2)各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复试前通知;

  (4)同等学力考生按规定笔试本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一门。

  3、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将派人巡回监督。

  (1)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参考平时成绩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

  (2)测试地点将在复试前通知,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满分为100分。

  (3)复试专家小组给出评分。记分方法:每位专家人手一份(一袋)复试考生名单表,当场打分,复试结束后密封交复试小组组长。组长与本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成员一起启封统计。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其它素质测试:通过观察、对话、提问等多种形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导师考核

  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后,选择自己报考的导师,参加导师面试。硕士导师会同所在学科团队或项目组成员,组成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给出导师评价分,满分100分。导师具有一票否决权。未被第一志愿报考的导师选中的考生可参加二志愿报考导师的面试,依次类推。

  5、复试总成绩汇总

  我院将复试考生的各项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办法汇总,由院长或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并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学院妥善保管复试试卷、各项原始记录表、考生在校历年成绩单等复试材料以便备查。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中各分项权重由学院自定。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各复试笔试科目平均成绩×40%+导师考核成绩×10%+综合素质成绩×35%+平时在校成绩×15%)×40%

  其中:

  (1)各复试笔试科目平均成绩=(外国语口语测试成绩+复试各科笔试成绩之和)/(笔试科目门数+1);

  (2)平时在校成绩=15门主干课程成绩/15 (主干课程均应为考试课)

  2、总成绩学院将张榜公布。

  六、录取

  1、我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体检、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

  3、定向考生必须与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按定向录取。

  4、拟录取名单按国家要求在我院网站公示(http://gl.sust.edu.cn/)。

  七、院复试领导小组、院复试工作办公室、院复试督查小组及人员组成

  1、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公开及正常进行,我院专门成立院复试领导小组、院复试工作办公室、院复试督查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届时将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发现复试舞弊及其他违纪现象者,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取消考生复试资格。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全程进行监督和纪律检查。

  (1)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马广奇

  副组长:陶建宏

  成 员:颜毓洁 杨君岐 冯俊华 王胜利 夏彩云 上官鸣

  秘 书:李思言

  (2)院复试工作办公室

  主 任:陶建宏

  成 员:李思言 王莹

  (3)院复试督查小组

  组 长:王淑霞

  成 员:张凯凯

  2、学院组成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的基本过程和协调有关复试事宜。

  八、举报电话及信箱

  校纪委监察处:029-86168052

  研究生院:029-86168200

  经济与管理学院:029-89870350 029-86168550

  电子信箱:taojianhong@sust.edu.cn lisiyan@sust.edu.cn

  九、其他

  1、本办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适用于经济与管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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