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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8-07-04 16:13:1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组成巡视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复试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对外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0871-65033837,0871-65033908。

  五、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请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收取考生复试费,并于复试结束后至4月20日前交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我校研究生体检费为169元/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校医院体检。

  六、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应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七、工作进程计划表

工作内容和要求 时间 负责单位
召开2018年录取工作会议 3月21日 研招办
各培养单位
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依据《云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制定具体的调剂实施办法并公布在本单位网站。 3月22日
中午12:00前
各培养单位
第一轮调剂工作 3月23日0:00—
3月26日中午12:00
各培养单位
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办法、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以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并报研招办。 3月27日
中午12:00前
各培养单位
公布复试名单。 3月29日17:00前 研招办
研招办审核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上报的复试名单,通过我校研招系统分批公布复试资格。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复试资格并下载《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到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报到,接受资格审查。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参加复试。 3月27日—4月8日 研招办
各培养单位
校医院
上报第一轮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意见及考生相关材料。 4月9日17:00前 各培养单位
若部分专业还有缺额,进行第二轮调剂工作、复试工作。 待定,另行公布。 部分培养单位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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