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调剂
学院要本着“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调剂原则,对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给予调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调剂。
调剂程序:招生学院根据上线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专业名单及调剂条件并上报招生处,由招生处审核后在系统中进行设置。3月23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调剂系统(以下统一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启后,申请调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学院在系统中给选中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短信。考生收到短信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于3月23日00:00开启,我校调剂窗口开启时间为3月23日00:00-4月10日12:00 。期间如某专业已完成调剂任务,将对该专业调剂窗口进行关闭。若部分专业调剂有缺额,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调剂复试情况对调剂窗口作动态调整,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期限内在调剂系统中报名。
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例如,调剂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本科所学专业条件。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参见我校公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调入我校初试科目中含数学考试科目的专业。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可调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只允许调入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不允许调入学术学位相关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年限条件。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只接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会计硕士不接受此类考生);或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除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专业外,其余专业仅接受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9.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包括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
10.我校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11.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二)复试报到
复试报到工作由学院负责。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关于考生资格审核,学院可参看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关于提前准备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材料的通知》。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部队学历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向学院提交规定的材料。特殊原因不能在复试时提交的,最迟延长至4月10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与少数民族地区(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招生处网站下载)。
(3)《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招生处网站下载)。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是电脑打印的统一格式,并加盖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3)本人与户口所在地(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的区域)的单位(单位性质不限)签订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我校招生处网站下载)。要求就业单位所在地须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4)《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书》(招生处网站下载)。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往届考生、国外学历考生、部队学历考生
(1)所有往届考生、部队学历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任选其一,因后者申请较为容易,建议申请后者),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最迟延长至4月10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申请方法如下:
考生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若考生在线学历验证不成功,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范围内可至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2)国外学历考生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学历并进行学历认证,打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院要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复审的要求如下:
(1)达到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3)推荐后,本科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4)推荐后,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违纪违法情况。
(5)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5.学院要加强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资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80元/人,其余考生为1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