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的内容
(1)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笔试科目。专业科目和笔试科目严格以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学院不得擅自更改。
(2)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试题由学院自行命制,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笔试的要求
(1)专业课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规范笔试试卷及密封评卷。试卷答题纸、包头纸、密封条由招生处统一提供。复试考生答完题后,研究生秘书必须将试卷装订密封后,再统一组织评阅。
(3)严肃考场纪律。笔试考场必须有两位监考教师,不得聘用学生担任监考教师。考场黑板上写有“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学院硕士研究生笔试考场”、“严肃、认真、沉着、冷静”等字样,并注明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4)考试时必须全程摄像。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
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
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俄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35%。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15%。
5.人文素养,占5%。
6.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
面试考核考场的布置应避免随意性。考场黑板上写有“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学院硕士研究生面试考场”、“严肃、认真、沉着、冷静”等字样。面试时须全程全景摄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招生处网站可下载)。
2.学院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心理测试
1.由研究生部及学生处负责,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院。
2.各学院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与学生处协调后安排。
3.相关部门及学院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
(七)体检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
2.考生体检时须携带1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及体检费70元,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3.各学院确定体检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招生处,由招生处与校医院协调后安排。
4.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必须亲自带队组织本学院的复试考生按时参加体检,并验证复试考生的身份,以防代检。
(八)录取
学院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心理测试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的情况。
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招生处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专业一般要与报考专业一致,特殊情况需在学院内调整到其他专业拟录取的,一是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二是必须参照调剂条件严格审核是否符合条件,三是必须先经调剂系统报名,完成所有调剂录取步骤(学院通知复试、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通知待录取、考生确认待录取)。
一志愿考生在学院间调整专业拟录取的,必须先经调剂系统报名,完成所有调剂录取步骤(学院通知复试、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学院通知待录取、考生确认待录取)。
提高分数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5.对调剂拟录取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拟录取的,必须先经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完成所有调剂录取步骤。
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
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能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所有专业笔试科目(含上机、实验等)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任何科目未达到60分都不能录取。
四、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
(一)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
2.考生的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
(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
(二)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
(三)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招生处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五、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学院务必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四)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复试名单等信息。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须有明显标识,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五)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刻盘备份,一份由学院保存,另一份交招生处存档。
(六)继续实行纪检员交叉监督机制。
(七)实行考场告示机制。学院认真填写《云南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面试考场告示》,于面试前粘贴到每个面试考场门口,并自觉接受考生监督。
(八)各招生学院务必做好复试材料存档工作,复试试卷、答题纸、计分表、复试情况表和视频光盘必须保存三年以上。
(九)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910081(招生处研招科)
0871-65911669(纪委监审处)
本办法由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2018年3月25
云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