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招生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凡参加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进入本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分数线),即330分。
(一)招生指标
本院招生指标由学校依据“2018年研究生招生指标分专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学校有权根据全校各专业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在校内各专业间适当调剂招生指标。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若有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参加我院招生复试并获得录取资格,学校不另拨招生指标。
(二)关于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学校资格审查由研招办(023-62769448)负责,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地点为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1012。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及复印件一份;
(3)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打印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一式两份。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7)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复试时间、地点
集中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详见《重庆工商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复试的具体时间节点与地点在资格审查完毕后由研究生院书面告知。
在必要的情况下,学院将组织零星分散复试。零星分散复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确定,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相关考生。
(四)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总体按1:1.2-1.5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1)参加2018年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地区)。复试名单原则上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单科成绩择优确定。复试人数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和招生名额统一考虑。
(2)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达到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要求由学校另文通知)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凡初试上线者,原则上都安排参加复试(包含校内调剂),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校外调剂考生原则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兼顾统考科目考分等原则确定参加复试;
(5)破格复试考生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