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的招生录取原则与顺序如下:学术型与专硕型分开,一志愿与调剂生分开,一志愿优先,所有考生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学术型硕士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和原则录取:
(1)一志愿学术型考生复试考核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调剂学术型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未能录取者,按本人意愿留在学术类别中按综合成绩排队等候补录机会(若拟录取学生有不接受录取,或是后期指标有增加),或按本人意愿转为专硕型调剂生,按综合成绩排队,不重复面试。
2、专业型硕士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和原则录取:
(1)一志愿专业型硕士考生复试考核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低分依次录取;
(2)报考经济学院相关专业一志愿复试考核合格未录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硕调剂复试考核合格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未能录取者,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候补录机会(若拟录取学生有不接受录取,或是后期指标有增加)。
3、需要开放调剂的专业:(1)统计学学术硕士,预计调剂人数6人,复试录取比例为1.6:1;(2)资产评估专硕,预计调剂人数14人,复试录取比例为1.5:1.
预计开放和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2018年3月23日0时—2018年3月25日24时(学院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可以提前或延后关闭调剂系统)
上述内容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