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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2018年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2018-07-06 08:56:2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为保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1.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党总支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名单如下:

  组 长:武鑫

  副组长:黄文礼

  成 员:杨子明 贾海瑞 喻贞 张曌囡

  2.我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工作职责

  (一)我院负责制定本学院调剂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实施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生源调剂。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本学院的笔试、面试工作的实施,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4.复试体检、外校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5.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6.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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