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计算及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综合面试×面试权重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3.根据考试成绩、考生个人情况、学习情况、专业背景等,综合确定择优录取。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优先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在专业课笔试的基础上再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具体安排
1.我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2.如一次复试未招满,由我院自行安排二次复试。
(六)其它复试内容
1.体检
学校于3月28日统一安排一次体检,不参加我校体检的考生可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按校外医院相关要求,覆盖我校相应体检项目即可,并于复试后一周内将体检表上交或邮寄到我院,体检单由我院组织回收。
2.政审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核,通过向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调取政审材料的方式进行。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电话:0571-86735861 ,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6735860。
七、其它
如果上级部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的新要求执行。
金融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