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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时间:2018-07-10 15:07:11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组织管理

  1. 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 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由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

  三、复试

  (一)复试比例和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约150%,具体复试分数线如下: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要求,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3日16点前电话告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021-69768051),并提交相应书面证明材料,我院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 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时未填报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请于3月23日16点前与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联系,并申请加试,否则将不能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至我院第二教学楼600人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环节,考生须按照教育部规定出示及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参见附件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经审查相关资格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三)体检

  复试期间,我院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可点击下载附件2,按此表要求前往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并于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原件。考生亦可使用上述医院所提供的健康检查表原件,但体检内容必须包含我院体检所需项目: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体检报告的有效时限为3个月。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 复试通知

  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需在3月23日16点前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app.snai.edu)确认参加复试,并在来院参加复试前打印复试通知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发放纸质复试通知。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参见附件3。

  调剂考生可在调剂复试名单公布后,参考附件4注册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并打印复试通知单。

  2. 日程安排

  2018年3月28日,08:30-11:00,13:30-17:30,资格审查和笔试(财务会计、微观经济学)。

  2018年3月29日,09:00-11:00,13:30-17:30,笔试(英语听力、思想政治理论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2018年3月30日,08:00-17:00,面试。

  复试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复试的具体场次、地点等细节安排参见复试通知单,如有调整,将在现场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场现场公告。我院地图参见附件5。为维护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复试通知单,按照流程参加复试。

  3. 复试内容、方式与分值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复试总分值为300分,其具体内容和分值等要求为:

  笔试(220分):思想政治理论(40分,60分钟,闭卷),财务会计(80分,90分钟,闭卷),微观经济学(80分,90分钟,闭卷),英语听力(20分,10分钟,闭卷)。

  面试(80分):专业素质、逻辑分析、综合能力和英语口语,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笔试时间为每门90分钟,试卷满分为每门10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管理会计笔试需自备无存储、编程或查询功能的无声计算器。参考书目:《管理会计》(潘飞编著,第3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年),《公司金融》(朱叶,第三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等于复试阶段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300分。

  (六)复试纪律

  复试期间,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观念,严格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各项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对于在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请考生认真阅读附件6-附件11。

  四、录取

  我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并结合各专业的报考志愿和调剂意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根据我院招生政策,审计专业01方向和会计专业01方向为统一复试分数线,考生在报名阶段所报考专业仅供参考,考生需在参加复试时明确是否接受上述两专业(方向)间调剂的意愿,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两专业(方向)拟录取名单,再依次根据报考志愿及调剂意愿确定拟录取专业。

  在其他专业(方向)录取中,我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各专业(方向)拟录取名单,当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招生计划缺额将用于调剂录取,调剂拟录取名单将根据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和校外调剂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如在执行上述录取原则时,仍出现总成绩并列导致不能区分名次时,则依次参考初试成绩、复试财务会计笔试成绩、复试微观经济学笔试成绩排定名次。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排定后,我院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放调剂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招生计划无缺额后,我院将关闭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申请窗口。

  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初审,报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呈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五、调剂注意事项

  1. 我院税务专业01方向调剂名额不少于9个,会计专业02方向即会计与财务管理方向调剂名额不少于36个,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我院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上述两方向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分别为:370/55/83分,230/60/120分。

  请符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及上述初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含校内调剂至会计专业02方向即会计与财务管理方向的考生)于3月23日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正式申请调剂。

  我院将依据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非意向服务系统)中正式申请调剂的先后顺序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通过该系统发出正式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调剂复试差额比例约200%。

  申请调剂至会计专业02方向即会计与财务管理方向的考生需认真阅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了解有关报考条件、培养方式、定向就业、学费标准、住宿及奖助等情况。如有不明之处,可咨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校外调剂考生不参评新生奖学金。

  2.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或经我院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18年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其他高校。该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3日至4月30日。

  3. 未达到统考、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调剂至其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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