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监察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21-69768000-68227。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生监督邮箱:swl@snai.edu。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生监督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招生监察小组石老师收,邮编201702。
七、其它
1. 关于个人联系方式
为确保在拟录取阶段能顺利收取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请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对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用于调档和政审),以及个人联系方式中的通讯地址、邮编、移动电话(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进行核对更新。系统开放的更新时间为3月22日16时-3月23日16时,过时将不准予修改。
2. 关于进出我院
考生在3月27日-3月30日期间可进出我院,届时需向门卫出示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为了给考生提供安静的复试环境,家属如需在复试期间进入校园,必须持身份证,并由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及身份证陪同,方可准入,敬请家属谅解。
3. 关于交通、住宿和就餐
考生交通自理。
为方便考生参加复试,我院将在3月27日-3月30日开放部分单人间(250元/天/间)和双人间(200元/天/人)用于接待考生住宿。由于空房数量较少,恕不接受预订,也不接待考生家属,敬请谅解。需要住宿的考生,可自3月27日起直接凭本人身份证至院内注册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先到先得,住满为止。退房时间不得晚于3月30日上午8点。
不在院内住宿的考生,请自行安排好复试期间的住宿和交通,以免影响复试。
考生如需在院内用餐,可至注册中心购买餐券(早餐20元,中晚餐均为50元),至第三餐厅一楼用餐。
4. 关于领英萃计划
我院和外单位合作实施的领英萃计划选拔工作将安排在新生入学后,届时新生可至就业指导中心咨询填报志愿事宜。
在复试和录取期间,教育部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院将遵照执行。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app.snai.edu)及官网(http://master.snai.edu)的最新通知。
附件1:关于报考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查的说明.pd
附件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及初试成绩.pdf
附件6: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7: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人员守则.pdf
附件8:2018年统考网报系统公示的网报公告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pdf
附件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pdf
附件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全版).pdf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