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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生复试、调剂与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8-07-11 08:42:4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十、复试的其他事宜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我校的总体情况及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

  2.各学院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材料等进行审核。复试其他各环节要注意查验考生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是否一致。

  3.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体检,体检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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