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坚持探索和遵循科学选拔创新人才的规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和客观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组织管理
1、经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银娥 王宏
成员:彭新宇 涂道勇 刘建江 贺云龙 张新华 谢朝华
秘书:王宏霞
2、经管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银娥
副组长:彭新宇 王治
成员:贺云龙 陈一鸣 黄维 黄泽先 陈宏明
3、经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涂道勇
成员:贺云龙 戴罗仙
秘书:庄奕
三、复试程序
1、体检
3月30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考生须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贴在体检表上。
体检费标准:85元/人。
上午6:30-8:30进行空腹抽血项目检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
(1)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在金盆岭校区体育馆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2)复试费标准:120元/人。未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材料参看《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凡未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学院报到
3月30日资格审查完后考生到学院报到,报到地点:科学学位硕士金盆岭校区7号教学楼110室,会计硕士报到地点为金盆岭校区7号教学楼212室,MBA报到地点为金盆岭校区7号教学楼219室。考生学院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3)政审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
(4)《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复试信息表》。
(注:以上资料由学院收取,其中(1)、(2)、(3)项交各复试小组,综合面试时供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参考。)
4、心理健康测试
3月31日上午,考生根据学院安排到1号教学楼机房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5、笔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学校统一组织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登分,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实施组考工作。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英语听说能力,各学院按学校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
专业素质: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C、英语听说能力;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有关要求
①笔试
a.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b.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每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其中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占9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10分。会计专业硕士考虑到每组考生数较多,每生考核时间据情调整。
综合面试分为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知识两方面进行考核。学院组织老师拟定书面面试题目,分专业和面试小组密封装袋,在考场由面试小组组长领(抽)取密封面试题袋,由面试小组秘书开启后,再由参加面试学生临时抽取题目作答。评委们根据学生回答情况评分,学生在该项目的得分取评委们打分的平均分。
6、注意事项
(1)学院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在考场黑板上板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2)面试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均须佩戴工作牌,手机关机后放入制定手机袋存放。学生凭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后盖章的准考证进场。面试老师提前10分钟到面试教室,考生提前10分钟到候考教室。
(3)面试老师要注意仪容仪表。面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随意出入教室,材料摆放要整齐有序。秘书认真做好复试现场记录以便备查。
(4)学院安排教师提前10分钟到候考教室,负责候考考生管理,查验考生证件、叫号、安排考生入场等。候考考生不得大声喧哗、接打电话,在过道来回走动,保持良好的复试环境。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在正式开始面试之前,面试小组秘书查验考生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
(6)复试小组组长应在每名考生复试前宣布:“下面是第×号考生复试。”。
(7)考生复试完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或重返面试教室和候考教室。
(8)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每个考场配置一名录像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录音录像场地。笔试、面试前10分钟开启录音录像设备,开始进行录音录像。录制镜头的角度要实时调整,录制画面要含考生、面试专家、笔录人员或监考老师、黑板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