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别以一志愿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专业分开排序,并填报《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和《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专业总成绩拟录取排名表》。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结合硕士生导师的意见(考生拟录取前可初步确定导师)及考生具体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调取考生人事档案
复试结果一经确定,学院向全日制研究生单位开具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函件以便政审。各学院接收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时间统一为9月1日前。学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于新生入学后将学生档案移交学校档案室。
学院在复试前印制好“调档函”。“调档函”编码为七位数,1、2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3、4位为学院代码,5、6、7位为序号。
如非全日制研究生愿意将档案材料调至学校,学校按照全日制研究生相关要求执行。
4、其他相关事宜
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五、复试监督
经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接受投诉与质询。联系人:庄奕。联系电话:0731-82618248。邮箱:47483906@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