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
1、复试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名单见学院网站。
二、资格审查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原件(复印件一套:将身份证和毕业证或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在 A4 纸同一面上,右上角写明考生编号)
3、学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5、复试费(80 元)、体检费(20 元)共 100 元。
6、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带证明材料)。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其中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的,以两类招生计划总数为基数)。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实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交流能力考核)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2 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为 200 分。要求: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驾驭能力,以及创新性和实践性方面的综合能力。
其中外语交流能力考核:满分为 50 分,考核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基本能力。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由学院统一集中阅卷,按百分制给出考生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复试组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各项成绩和总分,对所有考官的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得到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1、资格审查: 3 月 19 日 7:30—12:00,地点:经济管理学院二楼会议室。
2、复试笔试:会计(专业学位):3 月 19 日 15:00—17:00,地点:由学院通知。其他专业:3 月 19 日 19:00—21:00,地点:由学院通知。
3、复试面试:会计(专业学位):3 月 19 日 19:00—22:30;3 月 20 日-21 日 07:30-22:30。其他专业:3 月 20 日 8:00 开始。复试具体地点由学院通知。
4、MBA、EMBA、项目管理、工业工程的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为考生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安排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面试现场,不得再进入考前等候区或在复试室附近逗留,经工作人员劝导仍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外语能力考核:各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每位考官根据考生外语面试情况独立给出外语成绩。
5、学校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1、成绩计算初试规格化成绩= (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 (复试成绩/300)×100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_50 _%+复试规格化成绩×_50 _%
2、拟录取原则:
(1)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 180 分为复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同一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类别和总成绩,按照两类招生计划分别顺序录取。
六、调剂
1、全日制招生调剂校内调剂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或各类竞赛的考生优秀考虑。
校外调剂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接收范围见我校《2017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优秀考生调剂的公告》。可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人数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