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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时间:2017-04-11 17:49:5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全程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5-86718703(纪委);025-86718661(研究生处)。

  五、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关干部和教师必须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作风,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本通知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告。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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