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
3月17日 | 开通调剂系统,及时公布调剂学科(专业)。 | 研究生院 | |
3月19日 |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召开2017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工作。 | ||
3月20日 | 研究生院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 ||
3月21-24日 | 通知上线复试考生 | 有关学院、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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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前 | 1.各人文社科招生单位(哲管学院、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科(教师教育)院、体育学院、文学院、语科院、外院、历旅学院、传媒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上交本单位复试笔试试卷(A、B卷)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试卷(A、B卷)和参考答案、保密责任书; 2.各人文社科招生单位上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监督小组名单、复试专家小组名单、承诺书以及本单位《招收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3.各人文社科招生单位向研究生院反馈调剂名单。 |
有关学院 | |
3月29-30日 | 1.研究生院审核各单位《招收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各单位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复试时间。3.研究生院会同监察部门印制试卷。 | 研究生院 | |
3月23日 |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报到地点2#204) | ||
3月24日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地点待定) | ||
4月1日 | 全天 | 非同等学力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资格审查通过后到各学院报到。资格审查地点泉山校区8#100D,时间上午8:30分—下午17:30分。 | |
晚上 | 加试阅卷,确定公布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 ||
4月2日-3日 | 1.各单位组织考生复试; 2.各单位将拟录取及建议录取类别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
有关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