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各专业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调剂考生拟录取人数 |
025100 | 金融 | 30 | 30 |
025500 | 保险 | 20 | 20 |
总计 | 50 | 50 |
注:二次调剂只有非全日制金融、保险2个专业学位,其他专业没有二次调剂。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①金融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金融(专业学位)、保险(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③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物流工程(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
以上①、②、③中的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思想品德考核、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者,复试方为合格。
3、复试面试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内容:
专业及外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素质,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在报到之前务必先到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关于复试和二次调剂的各项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报到。报到时提交《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中要求携带的各项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签字报到、查看二次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报到时间:4月5日14:00-16:00,特殊情况5日来不及报到的考生可在4月6日8:00-9:00进行报到。
报到地点:经济学院225室。
五、复试安排
(一)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及政审测试
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学院不负责该项工作。
政审测试:时间:4月6日9:20-9:45;地点:笔试考场(见笔试安排)。未参加政审测试的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
(二)笔试
时间:4月6日10:00-12:00;地点:暂未定,报到时注意查看报到单上的安排。
(三)面试
时间:4月6日13:30开始;地点:经济1室、经济2室、经济3室(均位于经济学院2楼连廊),具体分组面试前进行。
六、拟录取结果
拟录取人数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者,复试方为合格)。调剂考生的拟录取按照复试合格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复试情况公示方式:经济学院一楼大厅张贴栏、经济学院网站,预计公示时间4月7日—4月10日。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复试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拟录取。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研招办审核公布的为准。
七、复议制度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复试情况公示期内本人当面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提交书面实名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议申请表”,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学院229。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应在接受复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考生如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的复议答复仍有异议,应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小组提起申诉。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思想政治考核表:
应届生:由所在单位出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党支部、党总支(非学院级别)、行政章等无效。
往届生:根据档案所在地情况:
(1)档案回生源地人事局或人才市场,由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党支部、党总支、行政章等无效。
(2)档案为人事代理(挂靠)或者在工作单位,由该公司党委或人事部门出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党支部、党总支等章无效。
关于思想政治考核表的问题咨询电话:0532-66781951 蓝老师
2、本科成绩单:至本科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
3、往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中的规定处理;
4、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不完整(常见为大四下学期没有盖注册章):至所在学校或学院负责注册、盖章的部门说明情况,要求完善注册信息或者开具学籍证明,学籍证明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
5、体检、心理素质测试方面的问题,咨询《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或其他相关通知中的咨询电话。
九、本方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576,联系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