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序号 |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复试分数线(130%) | 类型 |
1 | 俄语学院 | 俄语笔译 | 362分 | 专业学位 |
2 | 俄语学院 | 俄语口译 | 390分 | 专业学位 |
3 | 信息管理学院 | 图书情报 | 180分 | 专业学位 |
4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318分 | 学术学位 |
5 | 法学院 | 诉讼法学 | 340分 | 学术学位 |
6 | 法学院 | 经济法学 | 345分 | 学术学位 |
7 | 历史文化学院 | 中国古代史 | 356分 | 学术学位 |
8 |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 环境科学 | 318分 | 学术学位 |
9 | 电子工程学院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337分 | 学术学位 |
10 | 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343分 | 学术学位 |
注:以上十个专业初试成绩未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但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校内调剂至相关专业参加复试,具体由学院确定。 |
3.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 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时,一志愿上线生源数不足招生计划的130%时,全部考生参加复试;一志愿上线生源超过130%的,差额复试的比例为130%。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可进行合格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数或调剂考生数过多、一级学科内各招生专业生源分布明显不均衡的学院,应进行差额复试或校内调整,具体办法由学院在复试前公布。
4.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