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院研究生培养办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的信息,了解当年学院各专业研究生考试总体情况并向组长及分管领导汇报。
2.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结合学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当年招生计划人数和调剂人数。
3. 根据当年国家复试最低分数线和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采取差额形式,划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学术型、MBA为1:1.2, MPAcc、金融硕士、国际商务、工业工程为1:1.5)。
4. 根据招生计划数,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全国调剂系统里进行调剂选拔复试,调剂复试通知比例为1:1.5。
(1)调剂原则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即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规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考虑“985”、“211”、财经类高校、省属重点大学、本科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初试成绩等具体情况,择优选拔。
5. 根据学校招生复试政策,确定复试内容、形式:专业课笔试(100分,2.5小时);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专业素质综合面试及格分均为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格分为30分。任一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 根据2018级招生简章,由学科负责人确定各专业笔试的命题老师。于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院研究生培养办专人保管。在考试前一天,由专人负责打印复印试卷,并密封。于考试当天当场在考场上解封,并进行考试。监考人员二人或二人以上(根据考试人数来定)。
考试结束后,由专人负责把试卷交命题老师进行批改,并于考试后第二天统计出各专业考试成绩,对外及时公示。
7. 专业综合面试会按照一级学科分类分组进行,每组由5-10名相关专业副教授以上老师参加,复试面试前对相关老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时间不少于20分钟,成绩取面试官分数的平均数,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名,复试组长签署录取意见。复试材料(复试情况汇总表、笔试试卷原题一份)送研究生院备查,其余复试材料由学院具体备查。
8.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汇总形成该考生的总成绩,并按照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60+复试总分/250*40;调剂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初试总分值*50+复试总分/250*50。)
9. 院研究生培养办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当年复试办法的要求,计算出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