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招生计划安排和各学科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
1.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的考生
学科门类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02经济学 | 340 | 60 | 60 | 90 | 90 |
专业学位类别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
0251金融 | 340 | 60 | 60 | 90 | 90 | |
0254国际商务 | 340 | 60 | 60 | 90 | 90 |
(1)统考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35分以上;
(2)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满分150分)成绩在135分以上、建筑类设计科目(考试时间六小时)成绩在120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前10%(或排名第一);
3.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8工学专业,申请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初试成绩满足教育部工学门类A类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项目复试。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总分240,单科不限。
5.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各项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学校最低复试分数(总分或者一项单科可低10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该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者,由学校另行确定成绩要求并通知复试。
7.“1251工商管理”提前批,指的是参加了提前面试,并获得优秀资格的考生。
8.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方向)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最低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