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8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一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校相应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相关要求。
2、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我院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病和影响学习的慢性病。
4、复试科目按照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选择,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应届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所有调剂复试考生及未在我校参加初试的一志愿考生,需进行网上学籍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复试合格后15日内,所有考生将政审表交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人文楼A707)。
7、定向考生复试合格后15日内将定向协议书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311)。
8、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9、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2门笔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复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进行。
学院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金融 | 专业 | 330 | 44 |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