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初试考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个别学院和专业确定的高于国家线的复试要求以学院公布为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应达到教育部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成绩要求;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全国统考、法硕联考总分不低于185分,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15分。
符合本办法中“调剂”规定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
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完成,无需参加复试。
学院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总分 | 单科 | 单科 |
(满分=100分) | 满分>100分) | ||||
经济学院 | 金融 | 专业 | 330 | 44 | 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