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科门类(专业或研究方向)或考生类型 (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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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型 |
经济学(02) |
325 |
43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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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金融(0252) |
325 |
43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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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见注1) |
国家B区线总分降5分,政治外语30分,专业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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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 骨干计划(见注2) |
管理类联考考生(各省) |
160 |
37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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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广西、四川、宁夏、新疆 |
总分245分以上,单科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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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青海 |
国家B区线总分降44分且不低于245分,单科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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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甘肃及其它省份 |
国家B区线总分降21分且不低于245分,单科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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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注3) |
管理类联考考生 |
16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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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考生 |
2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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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条件是:(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洲、119个自治县(旗),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3)网报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1)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达到160分者参加复试;(2)云南考生在国家B区分数线总分降13分且不低于245分者参加复试;(3)贵州、青海考生在国家B区分数线总分降44分且不低于245分者参加复试;(4)甘肃及其他省份考生在国家B区分数线总分降21分且不低于245分者参加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达到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达到160分)者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