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类型 | 划线 |
120400公共管理(公管院) | 总分不低于360分。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 非管理类联考的复试基本分数:总分不低于245分,管理类联考的总分不低于130分。 |
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各学院(系)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且不得调剂破格复试考生。我校破格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创新创业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符合破格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向研究生院申请并提交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创新创业证明等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拟录取的破格考生,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批。破格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3.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4.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
5.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由各学院(系)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