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的统考考生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国家A类地区基本分数要求后,还需满足我校划定的学科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详见附件)。
2.参加单独入学考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单科分数线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260分。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总分不低于260分,如有缺额,在满足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低分数条件下,按分数高低增补复试。
4.“退役大学生计划”要求:统考专业总分不低于245分;管理类联考总分不低于150分。
5.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研招办提供证明材料,核实后方可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