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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04-14 09:48:5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或4月初,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及非全日制本科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七、录取

  2017年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计划与非全日制计划两种。学校在国家下达计划内,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及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收费标准与学制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级研究生起,开始实行全面收费,学费8000元/年(翻译硕士为12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会计专硕、工程管理均为12000元/学年,正常学制内法律硕士学费24000元/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年缴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制缴费。

  学制与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法律硕士(法学))学制3年,学习年限2.5至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法律硕士(法学))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2年;法律硕士(法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2至3年。

  九、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奖学金类别 奖励标准 说明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1000元)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研一研究生,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15%评选。
二等奖学金(8000元) 第一年调剂到我校研一研究生,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60%评选。
三等奖学金(5000元) 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25%评选。
“三助”岗位 300-800元/月 学校按研究生总人数20%公开招聘,本人主动申请。
国家助学金 6000元/年 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省政府奖学金 10000元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各类社会奖学金 2000-10000元不等 宝钢教育奖学金、钟惠明奖学金、新桥矿业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金等。
培养经费 3100-4000元 理工科4000元,其它学科3100元。

  注:奖励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政策综合确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人事档案未转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注意事项

  1.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并参考一志愿上线 及当年招生情况确定);

  2.大专毕业、成人应届本科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及非全日制学历(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

  3.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4.学校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0407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97-8312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41000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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