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①报考专业须为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
②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5门以上主干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函授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通过后,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一)(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有19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学院招生人数只是拟招收人数,仅供考生报名参考,在录取过程中还要根据各学科(领域)报名和上线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四、报考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务必注意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须在录取前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方式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