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正式公告为准。届时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信息,网址为: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凡不按相关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三)打印准考证:
教育部在规定时间内开通“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网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认证报告。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阶段对身份信息、学籍、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初试属于国家统考,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自命题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试大纲。初试成绩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在网上查询各科成绩,不再发送考生书面成绩通知单。
八、调剂
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时,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上线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复试,待遇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调剂至我校另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等优惠政策。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教育部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复试时间一般为当年3、4月份。我校将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复试办法和安排将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调档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对拟录取的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不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助)学金。
1.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我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学校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10%);
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20%);
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年(占本学科人数的40%)。
4.研究生创新实践单项奖
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单项奖,分专利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论著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论文类创新实践单项奖、艺术类创新实践单项奖和竞赛类创新实践单项奖5类。
5.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学校建立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教学任务,由用人单位考核评定后发放津贴。
十四、本简章如与国家新增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学校代码: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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