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通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位的考生,可报考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①可报考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②2017年入学考试复试前须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至少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③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通过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取得本科学历但尚未取得学位的考生,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不接受其跨专业报考;
②2017年入学考试复试前须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至少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③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
2.报名参加除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凡按规定我校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全日制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不接收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且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政策的,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并参加我校复试,复试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我校最高奖学金。推免生的具体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du.cn/,下同)的相关通知。